她眉飞色舞地说起在网上查到的学校的景致。
央着我送她去开学。
我笑着应好。
坐在一旁削苹果的妈妈失手划破了食指,急匆匆冲出了病房。
直到我再一次被推上手术台。
我才知道,我可能永远也无法走出这所医院了。
意识消弭的最后一秒,我在心底许下遗愿。
妈妈,下辈子我只求不再做你的女儿。
我叫邓招娣。
嫁给邓奉年之前,我一直叫这个名字。
十几岁的时候,爸妈就把我打包给了村头的病痨鬼冲喜,做他们家的童养媳。
我没有挣扎。
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娘说了,病痨鬼家给钱多。
能给弟弟盖套婚房。
再说了,假如我说我不愿意,爹能把我打瘫给病痨鬼家送过去。
嫁给病痨鬼也没啥不好,他身体弱,打人肯定不像爹那么疼。
听媒人说,他还是个大学生嘞。
要不是得了这治不好的病,也轮不上我嫁到他们家去。
我没有嫁衣,爹娘才不会浪费将来给邓耀祖娶媳妇儿的钱给我置办东西。
村头邓家要给那病痨鬼治病,又掏了一大笔彩礼钱讨我去冲喜。
也不愿意掏闲钱办宴席。
于是,由我自己从村尾走到村头,新郎把我头上那块破红布一掀。
这礼就算成了。
掀开盖头的第一句话,邓奉年说的是:
「这么小的女孩子,你爹娘还真是狠心呐!」
自那之后,我便成了邓奉年的小媳妇。
他从不打我。
只是教我读书写字,生气了也只是罚我做题抄书。
在我嫁过来的那年九月,他把我送到了镇上的初中。
让我从初一开始好好学。
或许是我真的冲喜有效吧,邓奉年虽然身体依旧不好,但也磕磕绊绊撑了好多年。
读书使人进步。
这句话说得真有道。
慢慢地,我懂得了什么叫男女平等,什么是仁义礼智信。
更是在高中毕业后,考上了省会的医科大学。
村里人都说邓奉年是个傻子,等我跑到省会去,哪里还会再回来呢。
可出乎他们的意料,年年寒暑假我都回来。
更是在大二下半年到了法定年龄,直接和邓奉年领了证。